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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爆炸案可能涉及的八宗罪

发布者:金根律师团律师|时间:2020年03月24日|分类:刑事辩护 |1204人看过

1、危险物品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

   追究对象:从事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单位及个人;从事生产、作业的单位及个人;消防管理法规管理监督的对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危险物品肇事罪】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款 【消防责任事故罪】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0年央视大火案 多名被告人被以危险物品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现象分析:根据现有的信息,天津爆炸事件肇始于天津港瑞海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起罕见的爆炸事故?作为从事储存、运输危险品的单位,其是否尽到危险品管理责任,网传的仓库工人未经过任何专门危险品相关工作培训就上岗是否属实?这些都是需要调查确认的事实,以及追责的根据。

    2、放火罪、爆炸罪/过失放火、过失爆炸罪

    追究对象:肇事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爆炸罪】放火、...爆炸...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 【放火罪、爆炸罪】放火、...爆炸...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 【失火罪、过失爆炸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13年杭州李丽娟因放火烧掉一座厂房,三名消防员牺牲,被判处死刑。

   现象分析:造成这么恶劣的、惨重的后果,事故原因肯定会有结论,如果确是人为肇事发生,那么对肇事者定要严惩不贷。不过,肇事者自己也在事故中丧生的可能性也极大,若如此,则无法作为刑法追究对象。

    3、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追究对象: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二款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几年,矿难多发。为逃避处罚,部分矿主谎报、瞒报真实伤亡人数


    现象分析:此罪主要是针对前些年一些事故单位的负责人和对安全事故负有监管职责的人员在事故发生后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延误事故抢救,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一步扩大而设置的。当然要明辨:在天津事件中官方公布的遇难人数及失联人数与群众的感观不符,就称之为“瞒报”,因为官方的统计要有确切的依据和严格的程序,必然是逐步增多,而不似民众的感观不具严谨性。 

   4、非法经营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追究对象:危险品生产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打击伪劣产品绝不手软
     现象分析:如果危险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甚至正因为危险品的质量问题导致爆炸的发生,对生产者要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进行追究。如果仓储者明知产品的质量存在问题而提供仓库仓储的,则应以共犯论处。如果生产者根本没有生产、销售危险品的资质而擅自进行生产、销售的,则涉嫌非法经营罪。

    5、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环境监管失职罪

    追究对象:负监管职责的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四百零八条第一款 【环境监管失职罪】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国家法律对环境监管失职说不


    现象分析:对于涉事企业天津港瑞海公司负有审批、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在海瑞公司设立、运营的各个环节中,如果明知该公司不符合条件而予以放行、放任的则应以滥用职权罪进行追究;如果负有上述相关监管责任但未尽到管理义务,疏忽大意而导致涉事企业带病运营或隐患得以持续的,则可能以玩忽职守罪进行追究;对于网传该企业不符合环评规定却违规通过环评一事,如果查证属实,则相关环境部门直接责任人员可能面临环境监管失职罪的追究。 

     6、受贿类罪

     追究对象:国家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老虎苍蝇一起打,权钱交易无处逃


    现象分析:如果涉事企业确实存在问题而得以“层层通关”,那背后的原因是什么,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还是背后还存在“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的问题,如果存在,相关责任人还应当以受贿罪受到追究。当然,其间根据具体情况还可能涉及单位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等等。另外,如果因受贿后再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应当依法数罪并罚。

    7、行贿类罪

    追究对象:涉事企业、个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曾经的首富黄光裕因触犯行贿红线身陷囹圄


    现象分析:受贿与行贿是对合性犯罪,如果存在利益输送,相关企业人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也应追究责任。除行贿,具体还可能涉嫌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等。 

    8、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诽谤罪/寻衅滋事罪

    追究对象:转播谣言的人

     法律依据: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款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四十六条 【诽谤罪】......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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