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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个证据不足不逮捕刑事案件的些许感受

作者:吴锐斌律师时间:2020年04月3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91次举报


上周两个接受当事人委托的案件出了结果,都是证据不足不逮捕,一个是涉嫌强奸罪的案子,一个是涉嫌敲诈勒索罪,本想晒一下打马赛克的《释放证明书》,想想还是不要了,刑事案件要更加谨慎,但想借这个机会,说说办案背后的些许感受。

涉嫌强奸罪的案子来自同行介绍,证据方面不足,从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来看,可信度较高,双方发生性关系时被害人已年满十四周岁且已在社会工作,实际上双方也是自愿的,但因“被害人”是未成年人,公安机关迫于各方压力,不得不先刑拘。虽然在审查是否需要逮捕的阶段,律师并不能看到刑事卷宗,看不到所有证据和当事人的笔录(律师必须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才能见到整个刑事卷宗)。但刑拘后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犯罪嫌疑人就可以委托律师,委托律师后,律师可以见到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细节,让犯罪嫌疑人从委托律师之日起,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至少不会被冤枉。案件在律师介入后,检察官对案件证据方面就显得非常谨慎认真,因为现在办案终身制,无论是法官还是检察官都怕办错案、抓错人,有律师跟进,家属就如同多了一双懂法律的眼睛,时刻盯着案件的进度,仔细地审查案件的细节。像这两个不逮捕的案件,我当时是每两天查一下案件的进度,看案件是否移送到检察院审查逮捕,案子一到检察院,第一时间和检察官沟通,并送书面的不逮捕申请,后面这两个案子都不逮捕了,当事人也比较满意。建议当事人越早请律师越好,能不逮捕最好,最长37天内可以释放,没办法证据相对充分得逮捕了,后面到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看到案卷了,可以从案卷中抓取对嫌疑人有利的细节,查找相关的资料、依据后,再争取不起诉,争取取保候审,每个环节,能争取的,负责任的律师会帮你去争取,没办法争取的,厚道的律师也会明确地跟你说不要花冤枉钱,不要被人骗。到法院后,争取从轻减轻处理。早点让律师介入,才能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到确实没办法才想到请律师,有时候真真切切地会错过最佳的时机。

对于另外那个案子,因为相对敏感,就不说具体的案情。这个案子,我想说说“关系”这个问题。犯罪嫌疑人家属是通过网络联系上我的,那个联系到我的嫌疑人家属因是在外地做生意,至今还没和我见过面,当然嫌疑人其他在普宁居住的家属有和我过多次面对面的交谈。这个案子并不是通过什么“关系”找到我的,就是先电话联系,接受咨询,后委托会见,律师介入后了解实际情况、跟踪案件进度,不停地和家属沟通,共同商量对策,家属不断地咨询我相关的问题,我一一详细地给他们解答。在此期间,家属也被一些所谓“有关系的人”恐吓,跟他们说要争取不逮捕需要花费10几万,在没被逮捕之前,“关系人”恐吓他们说人已经逮捕了,现在要争取出来,要找什么领导才有办法。对于“关系”这件事,我想说对于一般家庭来说,除非运气好能找到真真切切愿意帮助你的人,否则这些所谓的“关系”可能就是江湖骗子。直到犯罪嫌疑人证据不足释放出来,这个“关系人”还跟他们说要花多少钱搞定检察院和法院,不然随时还会被抓进去。在小地方很多人更愿意相信“关系”,但我想说,作为律师,每天都在法律这个圈子里走,要论法律,肯定比你一般的关系要熟悉,而且律师一直在办案,每天都在和法检部门打交道,基于这两点,我想律师应该比你那些一般的“关系”要靠谱很多。至于是不是好律师、够不够专业,建议当事人可以和律师面对面交谈后再确定是否委托。

最后说一句,如果碰上法律问题,不要迷信“关系”,请相信法律,相信专业,相信律师,很多时候这种“相信”能让你得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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