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审理程序:一审(调解结案)
代理律师:李园,河南华豫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理方:被告(买方)
二、案情简介
原告(卖方)诉称,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期间,被告陆续向原告购买多规格管材。2022年3月6日双方对账,被告下欠货款181,300元。后被告分别于2022年5月、8月支付了7万元,尚欠111,300元。原告多次催讨无果,遂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货款111,3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自2022年3月6日起按LPR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并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
被告(买方)委托李园律师代理本案。被告认可欠款事实,但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一次性付清,且希望对欠款金额及利息进行协商减免。
三、争议焦点
欠款本金是否确为111,300元,是否存在争议或可以协商减免;
资金占用利息是否应当支付,支付标准如何确定;
被告能否争取分期付款,以避免一次性支付压力;
诉讼费、保全费由谁承担。
四、李园律师代理工作及策略
李园律师接受被告委托后,开展以下工作:
全面了解案件事实与当事人诉求:确认被告对欠款事实无异议,但经营困难、现金流紧张,无法一次性付清全款。被告的核心诉求是:减少实际支付金额、争取分期付款、避免高额利息。
主动沟通、促成调解: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被告无实质抗辩空间,诉讼对被告不利(可能判决全额本金+利息+诉讼费保全费),李园律师主动与原告代理人沟通,表明被告有还款意愿但确有困难,建议以调解方式结案,避免执行风险。
成功协商减免欠款本金:经多次沟通,原告同意将原欠款本金111,300元减免至96,900元,共减免14,400元(减免幅度约13%),为当事人节省了可观的资金。
争取分期付款方案:设计了两期付款计划:
第一期:2026年5月27日前支付46,900元;
第二期:2026年10月1日前支付50,000元。
分期方案有效缓解了被告的短期资金压力。
设置有利的违约条款:虽然调解书约定了“如任一期未履行,原告可按原总额111,300元扣减已付部分后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并按LPR的1.5倍计息”,但李园律师向当事人充分释明该条款的风险,督促当事人按时履约。从被告角度看,只要按时还款,就能享受本金减免和分期付款的双重优惠,违约条款仅作为对被告的约束,并非对被告不利。
降低诉讼成本: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63元,由被告承担(调解书注明“已履行”);保全费1,077元,约定若被告按时履行则由原告承担,若被告违约则被告承担。这一安排激励被告按时履约,也为被告争取了有利条件(正常履行则无需承担保全费)。
五、调解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确认欠款金额:原告同意被告支付货款96,900元(较原诉请111,300元减免14,400元)。
分期付款:
第一期:2026年5月27日前支付46,900元;
第二期:2026年10月1日前支付50,000元。
(款项支付至原告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
违约加速到期条款:如被告任一期未按时履行,则被告自愿按原起诉总额111,300元扣减已付部分后的剩余款项,一次性向原告履行;并支付利息(以未付部分为基数,按LPR的1.5倍自2022年3月6日起计算至清偿完毕之日);原告有权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
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费: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63元,由被告承担(已履行)。
保全费:保全费1,077元由原告承担;但若被告未按协议第一条履行,则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六、案件意义
本案是李园律师代理买卖合同纠纷被告,通过积极调解为当事人争取大幅债务减免及分期付款方案的典型成功案例:
成功减免欠款本金14,400元:在被告对欠款事实无异议的情况下,通过协商说服原告放弃部分债权,直接为当事人节省了13%的支付成本。
争取分期付款,缓解资金压力:将11万余元的债务拆分为两期支付,给予被告近5个月的宽限期,避免了一次性支付对被告经营造成的冲击。
有效控制利息和诉讼成本:原告原主张自2022年3月6日起的LPR利息,调解方案中只要被告按时履约,即无需支付任何利息。同时,保全费在正常履约情形下由原告承担,进一步降低了被告的诉讼负担。
违约条款设计平衡:虽然设置了加速到期和利息条款,但对按时履约的被告而言不会触发,实质上起到了督促履约的作用,并未损害被告的合法权益。
高效结案:以民事调解书方式结案,避免判决后进入执行程序,为被告保留了良好的信用记录。
七、结语
本案充分展现了李园律师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即便被告事实层面处于不利地位,仍能通过积极沟通、灵活调解为当事人争取到本金减免、分期付款、免息、费用分担等多项有利条件。最终为被告节省了14,400元欠款及全部利息,并获得了合理的付款周期,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商业利益的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