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吴敏律师 时间:2019年02月18日 62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多年公司欠款被追回-空白的银行支票是否可作为证据使用
原告:北京某公司
委托律师 :吴敏 北市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某食品厂
案由:合同纠纷
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按合同约定供应货物,被告未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原告 多次向被告要求支付相应的货款,被告以种种理由拒绝支付,最后,甚至拒接原告电话,如同在人间消失,原告无耐而又气愤,委托吴敏律师。吴敏律师具有丰富的针对公司债权债务的办案经验,在接到案件委托后,积极和当事人充分沟通的情况,了解了案情,核对完所有的证据,确定了诉讼方案。
首先指导当事人补充了一些重要证据,在取得关键性证据后,再决定进入法院诉讼阶段,由于证据充分,庭审很顺利,很快得到一审法院支持。一审法院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做出了判决。
被告在接到判决后,为了拖延时间,随即上诉,由于证据充分,案件事实清楚,二审法院也很快做出判决,判决如下:综上所述,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余以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予以维持。
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帮助原告挽回了损失。
由于吴敏律师办案认真负责,熟悉法院的办案流程,积极关注案件的进展,该案经过一审到二审,一共在六个月内完结,为当事人争取了时间并挽回了损失。
在公司往来的经济业务中,如果发生债务纠纷,在协商不了情况下,应尽快提起诉讼,必要的时候可以做出财产保全。通过专业的律师分析案件指导证据的补充,为赢得官司做好充分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