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机构的过失表现。
⑴医院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
⑵医疗设备陈旧、缺乏维护;
⑶缺乏基本医疗护理条件;
⑷对疑难病症未认真组织会诊,草率结论等。
2、医务人员的过失表现。
⑴误诊;
⑵不负责任,违反规程;
⑶对病史采集、病员检查处理漫不经心,草率马虎;
⑷擅离职守,延误诊治或抢救;
⑸遇到不能胜任的技术操作,既无请示,也不请人帮助,一味蛮干;
⑹擅自做无指征有禁忌的手术和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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