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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过程有哪些

作者:高庆团队时间:2019年08月22日分类:医疗纠纷浏览:248次举报

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一级医疗事故法律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植物人状态;
  2、极重度智能障碍;
  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
  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
  5、四肢瘫,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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