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成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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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淫秽物品罪】缓刑案例

发布者:孙成山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24日 10人看过 举报

2026-06-24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嫌疑人韩某通过QQ与他人传播交换淫秽视频一千余部,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辩护结果:在审查批捕阶段,辩护人提交不批捕法律意见,最终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韩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阶段,提交书面法律意见,经与办案检察官沟通取得了缓刑量刑建议。最终,在法院阶段,法院经充分考量后,判处韩某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两年。

孙成山律师毕业于上海政法大学,现任吉林省律师协会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 ,具有丰富的刑事案件办案经验。其中不乏侦查阶段取...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吉林-长春
  • 执业单位:吉林君贯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220120********68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吉林君贯律师事务所
1220120********68 合同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