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接受指派担任辩护人,围绕定罪核心难点展开专业抗辩:
质疑主观明知:提出周某某曾为被害人购买鞋子且鞋码较大,结合被害人自称十六岁的陈述,主张周某某对被害人年龄并不明知,不符合奸淫幼女“明知”的主观构成要件,不应认定为强奸罪。
认定法定情节:坚持周某某系初犯,且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第1、2笔猥亵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依法应从轻处案情简介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某某(化名)在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期间,在明知被害人张某(出生于2009年9月,案发时系未满十四周岁幼女)的情况下,多次在双方位于学XXX城小区的家中,对张某实施猥亵行为,并于2022年1月29日、2月9日两次佩戴避孕套与张某发生性关系。公诉机关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提起公诉,建议数罪并罚。被告人周某某对猥亵儿童罪无异议,但辩称不知道张某系幼女(称对方自称十六岁),否认实施强奸行为。
专业抗辩
罚。
判决结果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周某某2019年即接触被害人、长期QQ联络及证人关于被害人体貌“前两年看似八九岁”的证言,结合案发前QQ聊天中被害人提及来“那个”了、周某某回复“不碰下面”等记录,足以推定周某某明知被害人系幼女。法院对辩护人的“不明知”意见不予采纳,但采纳坦白及初犯情节(限于猥亵部分)。法院判决:被告人周某某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扣押手机依法处置。(注:文书此处具体刑期隐去,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
社会意义与律所重要性
本案是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典型案件,司法实践中“不明知年龄”往往是此类犯罪最常见的辩护切入点。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在办案中严格依据客观证据链(体貌特征、聊天记录、交往时长)与法律规定,协助司法机关精准驳斥了缺乏依据的“不明知”辩解,明确了“接触说”及年龄推定规则在幼女保护中的适用边界。该案的审理彰显了法律对幼女身心健康的特殊、优先保护原则,也体现了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在刑事辩护领域,尤其是在重大敏感、证据复杂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既能保障被告人合法辩护权,又能协助还原事实、维护司法公正的实务价值。
刑事咨询可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陈莉刑辩律师团队,我们主要做刑事辩护、强奸犯罪、强制猥亵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信罪、非法经营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经济犯罪,盗窃罪,职务犯罪、隐瞒罪、公司犯罪、涉黑涉恶案件,在此类案件中的辩护成效显著。陈莉刑辩律师团队尤其擅长在审查批捕阶段争取检察院不逮捕取保候审。陈莉律师团队办理数千起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率高,办理的大案要案在团队律师辩护下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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