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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司法流拍不动产存在的问题

作者:李阳律师时间:2019年04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21次举报

债务人无法清偿,执行债务人或者抵押人不动产时必然涉及网络拍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应当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但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必须通过其他途径处置,或者不宜采用网络拍卖方式处置的除外”。

网络拍卖出现流拍时,债权人有时迫于无奈,只好接受债务人的不动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做好网络司法拍卖与网络司法变卖衔接工作的通知》第二条“网拍二拍流拍后,人民法院应当于10日内询问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是否接受以物抵债。不接受以物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网拍二拍流拍之日起15日内发布网络司法变卖公告”。

       案外人通过网拍取得、债权人接受不动产必然要涉及办理不动产所有权转移。存在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注意:

一. 不动产的权利是否清晰;

二. 不动产取得方式及价值;

三. 税、费缴纳和承担。

债务人无法清偿,执行债务人或者抵押人不动产时必然涉及网络拍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应当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但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必须通过其他途径处置,或者不宜采用网络拍卖方式处置的除外”。

网络拍卖出现流拍时,债权人有时迫于无奈,只好接受债务人的不动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做好网络司法拍卖与网络司法变卖衔接工作的通知》第二条“网拍二拍流拍后,人民法院应当于10日内询问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是否接受以物抵债。不接受以物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网拍二拍流拍之日起15日内发布网络司法变卖公告”。

       案外人通过网拍取得、债权人接受不动产必然要涉及办理不动产所有权转移。存在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注意:

一. 不动产的权利是否清晰,房、地是否一致;

二. 不动产取得方式及价值;

三. 税、费缴纳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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