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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将推行刑事案件“两统一” 减少办案民警随意性

发布者:金根土地纠纷律师团律师|时间:2019年11月13日|分类:法律顾问 |894人看过

全省公安机关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现场推进会表示,为从源头上避免“有案不立”和个别案件的“网外循环”,减少办案民警的随意性,山西警方将全面推广孝义市公安局的刑事案件“两统一”机制经验。“两统一”是指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机制,即把公安局下达的所有接处警指令,全部推送到案管中心审核和跟踪监管,从源头上避免“有案不立”和个别案件的“网外循环”,为公安侦办案件多加一道“保险”,减少办案民警的随意性,进而倒逼办案民警提升执法素质、保障案件的质量。通过改革,孝义市公安局实现了“人、物、案、卷、场所”全要素管理和从受立案开始到案件出口的全过程监督。

  根据省公安厅部署,今年年底前,每个市至少要有两个县级公安机关推行“两统一”,明年上半年一半县级公安机关推行,明年年底前全面推行。同时,全省公安机关将以“两统一”为着力点和突破口,全面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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