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纠纷里,证据就是 “打官司的武器”。想要维护权益,得先搞清楚哪些能当证据,以及怎么用。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了 8 类法定证据,今天用大白话给大家讲明白。
先说当事人的陈述,就是你跟法院说案件相关事实。但别乱讲,得签保证书,保证说真话,不然法院可能认定对你不利的事实。书证是 “证据之王”,像合同、借条、票据这些写了字的都算。如果关键书证在对方手里,你可以申请法院让对方交出来。公家出的文件(如房产证)默认是真的,私人写的(如欠条),有签名盖章的也先算真的,对方不服得自己举证反驳。物证靠 “长相” 说话,比如质量有问题的商品、撞坏的车,用它们的外形、质量等证明事实。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容易搞混。简单说,存在手机、电脑里的录音、视频、聊天记录,哪怕是电子合同截图,都算电子数据;而传统录像带这类不算电子存储的,才是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得让证人出庭。证人要签保证书,说假话不行,没正当理由不出庭,他的证言没用。遇到专业问题,比如伤残等级、工程质量,就需要鉴定意见。如果对鉴定结果不服,或者法院觉得有必要,鉴定人得出庭,不然鉴定结果作废,还能要求退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