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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工程建筑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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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发布者:胡廷佳律师|时间:2019年12月13日|分类:劳动纠纷 |660人看过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因与用人单位遇到纠纷后,无法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的劳动关系,使维权陷于被动,也无法得到新劳动合同中关于双倍工资的索赔。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何举证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成了劳动者所面临的最大困难。

  如何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结合我们的案例经验,简单谈谈,给劳动者一些提醒:

  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社会保险记录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

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3、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4、房贷收入、缴税证明

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5、考勤卡

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6、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

最好有原件。

7、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最好有原件。

8、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最好有原件。

8、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9、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

10、录音

       在和用人单位交涉离职过程中,进行一下录音,以证明辞退事实的发生及单位的拒不出具辞退证明的事实。

       另外在以上方法都取不到证据的情况下,我们将针对每个劳动者的具体案情,设计出具体的索赔维权方案。

       为了达到索赔成功,只证明了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还远远不够,还要证明劳动者的工资,工作年限等等,这些都需要综合考虑,统筹安排,细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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