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在诈骗罪刑事案件当中,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羁押之后,辩护律师可依法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重新评估当事人是否具备继续关押的必要,这是逮捕之后非常关键的刑事辩护救济途径。
本案中张志刚律师作为案件辩护人,通过启动该程序,推动检察院出具审查意见,认为当事人无继续羁押的必要,向侦查机关发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检察建议。
一、什么是羁押必要性审查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检察院对已经被逮捕关押的犯罪嫌疑人,重新评估社会危险性,判断是否还需要继续羁押的法律监督程序。
依据刑事诉讼相关法律,辩护人有权主动向检察院提交申请,启动该审查程序,不是必须等待办案机关依职权启动。
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可以向公安侦查机关发出建议,建议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等非羁押强制措施。
二、张志刚律师在本案中的核心辩护作用
抓住辩护窗口期,依法提交正式申请 当事人因涉嫌诈骗罪被逮捕羁押后,张志刚律师作为辩护人,及时行使辩护权利,向人民检察院正式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正式启动审查程序,为当事人争取非羁押状态,搭建起辩护方与检察机关沟通的渠道。
梳理案件理由,论证不具备继续羁押条件 针对诈骗罪案件特点,律师结合会见掌握的案件情况,从社会危险性、证据固定情况、认罪悔罪情节等角度,整理说理依据,向检察院充分阐述本案当事人不应当继续羁押的核心理由,支撑申请意见。
推动司法机关作出正向审查结论 检察院采纳辩护方的申请意见,经审查后认定当事人没有继续羁押的必要性,向侦查公安机关制发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实现辩护阶段性目标,为后续案件处理创造有利条件。
维护当事人合法诉讼权益 诈骗罪案件往往涉案人数多、案情复杂,逮捕之后不等于只能等待审判。律师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打破 “一捕到底” 的局面,保障当事人获得公平对待,同时也保障后续刑事诉讼程序正常推进。
三、诈骗罪案件中,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实务启示
逮捕不等于辩护终结,逮捕之后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是诈骗罪案件辩护的重要抓手,辩护人可以持续争取变更强制措施的机会。
申请能否获得支持,重点围绕:证据是否已经固定、当事人社会危险性高低、是否认罪认罚、有无退赔谅解、可能判处刑罚轻重等维度展开论证。
该程序只是检察院出具建议,最终是否变更强制措施,还需要侦查机关结合案件整体情况予以处理。
四、法律小结
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体现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本案中,辩护律师主动介入、规范提交申请,推动司法机关重新评估羁押状态,是刑事辩护价值的直观体现。对于涉嫌诈骗罪被逮捕的当事人,家属应当重视逮捕之后的辩护工作,专业刑事律师可以通过该程序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的处理结果。
提示:个案辩护结果不代表同类案件必然获得同等处理,每个案件事实、证据、情节存在差异,具体案件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开展辩护。
诈骗罪&羁押必要性审查 FAQ
Q1:涉嫌诈骗罪被逮捕之后,家属可以自己直接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吗?
A:家属、法定代理人、辩护律师均有权申请,但实务中该申请需要结合卷宗信息、会见情况组织完整说理材料。家属没有阅卷、会见权限,很难完整梳理案件理由,一般更建议委托专业刑事律师提交申请,提高申请的有效度。
Q2:诈骗案件,什么情形下羁押必要性审查更容易被检察院采纳?
A:诈骗罪属于财产类犯罪,下面情形更容易获得支持:证据已经固定、嫌疑人认罪认罚;已经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属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预估刑期不高,有缓刑可能性;不存在串供、毁灭证据、逃跑的社会危险性等。涉案金额巨大、拒不退赃、多次诈骗、团伙主犯,申请难度会明显加大。
Q3:检察院发出 “无继续羁押必要” 的检察建议,是不是当事人马上就能出来?
A:不是立刻释放。羁押必要性审查属于检察建议,没有强制决定权,公安机关收到建议书后,需要自行审查决定是否变更强制措施,并要在十日之内回复检察院处理结果。存在公安不采纳建议的实务情形,律师需要跟进督促办案机关处理。
Q4:诈骗案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多久会出结果?
A:检察院立案后一般 10 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复杂案件可延长 5 个工作日。无论是否支持申请,检察院均应当将审查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Q5:第一次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失败,还能再次申请吗?
A:如果没有新事实、新证据、新情节,重复提交相同理由,检察院可以不再受理。如果出现新情况,例如退赔取得谅解、证据发生重大变化、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等,有新的事实理由,可以再次提交申请。
Q6:诈骗罪已经逮捕,除羁押必要性审查之外,还有哪些争取取保的途径?
A:1. 侦查阶段向公安直接申请取保候审;2.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后,向审查起诉部门申请变更强制措施;3. 审判阶段向法院申请取保候审。不同阶段侧重点不一样,辩护律师可以分阶段递进开展工作。
Q7: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是不是代表案件就会不起诉或者判缓刑?
A:二者不能划等号。变更强制措施只是改变关押状态,不等于无罪、不起诉或者缓刑。当事人取保之后,案件仍然会继续办理,后续仍要面对审查起诉、开庭审判,辩护工作不能停止。
温馨提示:以上仅为普法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每一起诈骗案件的涉案金额、地位作用、证据情况不同,处理结果会存在较大差异。
张志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