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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缓刑有什么条件

作者:张贺律师时间:2023年12月1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2次举报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危险驾驶罪缓刑需要满足缓刑的一般条件:

(一)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说明,罪行比较轻微。判处重刑的罪犯,不能缓刑。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现实生活中,涉嫌危险驾驶罪最多的就是醉驾,公安机关对醉驾案件,一般都是先行取保候审,并进行血液检测,一般醉驾酒精含量在200以下,没有情节严重的情形,大部分都是可以争取缓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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