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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传飞律师
执业资质:1330120**********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公司犯罪暴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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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薛传飞律师|时间:2021年06月22日|分类:取保候审 |909人看过
对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的判决、裁定生效后,如果保证金属于其个人财产,且需要用以退赔被害人、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或者执行财产刑的,人民法院可以书面通知公安机关移交全部保证金,由人民法院作出处理,剩余部分退还被告人。
如果法院判决后,案件没有需要退赃、缴纳罚金等情形或者以上费用已经另外足额缴纳的,法院对取保候审保证金不予处理。被告人此时可以联系办理取保的公安机关找主办警官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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