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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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房产、农村房产拆迁款如何分割?

发布者:刘志刚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5日|分类:房产纠纷 |3424人看过

案件描述

农村房拆迁款如何分割?

北京周边包括市区有很多宅基地上的房屋面临拆迁,巨额的拆迁款往往导致家庭内部纠纷不断,具体原因是没有弄清楚拆迁款具体应该归谁所有。

案例:

北京海淀区王某一家三代居住在一处老宅里,该房宅基地名字是王某,共有房八间,均为王某儿子小王所建。王某有三女一男,三女已出嫁,户口均已迁出。王某两年前去世,现该房拆迁,获得拆迁款200万。现三女将小王一家及小王母亲诉至法院要求分割拆迁款。

律师分析:

本案中,三女能要求分割的只有王某的遗产。拆迁款主要是对房屋所有权的补偿和户籍在内人员的补偿。因王某已去世,不享有户籍补偿,只享有房屋所有权补偿。本案房屋所有权归谁所有是关键,经律师综合分析,本案房屋归王某及其妻子、小王及妻子四人共有,原因如下:宅基地是给一个家庭的,不是给某个人,且建房时小王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故该房是家庭共同财产。小王夫妻对房屋贡献较大,分割时应予照顾。法院经审理,支持了本律师的观点。

法院判决:小王一家及小王母亲给三个姐姐每人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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