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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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湖北鸣天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行政诉讼房产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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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律师服务市场现状与发展模式探究

发布者:乔方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医疗纠纷 |1334人看过

――湖北鸣天律师事务所 乔方

近年来,我市律师管理工作形势严峻,法律服务市场令人担忧,伴随着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内忧外患迭起,怎样才能与时俱进做好行业自律管理和律所发展模式的转变,是当前急待解决和研究的重要课题。

目前,律师服务市场的内部状况是:

一、律所之间竞争激烈,面临着优胜劣汰的残酷现实,包括外地律所与本地律所之间在案源上和人力资源上的激烈竞争,也包括本地区内部各律师之间在案源和人力资源上的激烈竞争。主要有两个问题:一个是案源的竞争,一个是人才的竞争。本地区律所之间主要是案源上的竞争,外地律所主要是人才资源上的竞争。律所应当着重讲究“以人为本”的战略,坚固根基、凝结人脉,做大、做强、做专、做精,是将来律所立于不败之地的发展趋势。

二、律师之间竞争激烈,充满着冷薄饥寒的危险。律师的竞争,主要是案源的竞争,包括不同地区不同律所之间的律师对案源的竞争,也包括同地区同律所内部的不同律师之间对案源的竞争,还包括律师与“社会人员”之间对案源的竞争。在激烈的角逐下,有的律师耐不住寂寞,蠢蠢欲动;有的律师耍小聪明,投机取巧;有的律师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有的律师违规违纪,屡踩红线。

我市律师服务市场的外部状况是:

一、“黑律师”、“土律师”横行猖獗、肆无忌惮。在人民法院门口、人民法庭内外和政府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附近,流窜着大量的自称为“律师”的师爷们。他们挑词架讼,充当“讼棍”、“讼痞”、“讼混”、“讼匪”,怂恿群众闹事,支持当事人违法上访,扰乱社会秩序、工作秩序、生产秩序,冲击法律服务市场,分裂干群关系,破坏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

二、受利益驱动,市行政部门公职人员,特别是司法行政干部积极参与有偿法律服务代理工作,扰乱法律服务市场,侵害当事人利益,干预和侵扰司法机关依法办案,破坏了正常的诉讼秩序,损坏了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

三、非法的法律服务机构“法律咨询中心”能够公然地挂牌成立,并堂而皇之地公开办公,有偿收费,造成法律服务市场的无序竞争,办理“假、空、黑”案,时有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破坏了司法权威。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果断出击,依法取缔并予以处罚。谁充当非法机构的保护伞,谁就在背后有不正当的利益企图,应当移交纪检、司法机关查处。

治理外部环境最好的良药就是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法院的做法,让诉讼代理人当着办案法官的面与当事人签订无偿代理合同书并出具保证书,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法官留卷备查一份。这样,代理人无利可图,自然就不去侵害当事人利益了。

根据上述种种情况,笔者反思律师所的结构模式和律师服务的发展模式。自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国家进行了一系列的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经济结构、服务机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律师事务所由原来的以国办所为主的结构形式向着以合伙所、个人所等多元化方向发展。但是,通过这多年的演变,湖北襄阳地区的律师所基本上还停留在小而全的综合经营模式上,多数律师也只能办好一些普普通通的案件,“大、特、专”的案件办不好,小案又不愿意办。律师代理的大多数案件是诉讼案件,非诉讼案件的比例特别少。多数律师事务所满足于现状,多数律师安于现状。律师们没有专业化精细分工,律师事务所更没有专业化精细安排,律师之间、律所之间没有横向协作关系。这种服务模式决定和制约了本地区律师服务业的发展,不能形成竞争合力和优势互补,不能适应本地区市场经济的深度发展和专业需求。这种情况必须改观,律师事务所必须再次进行改革。

一、进行资源整合。由襄阳市560多名执业律师申报自己的主攻专业,最多不超过5项,由律师协会进行统计,并按照市直和县市区的不同地域进行编排,根据人合和资合的特点,在各种律所之间进行再调整和再分配。有条件的地区,比如该地区有二、三个律师所以上的情况,就应当区别民事、商事、行政、劳动、刑事、公司企业等为主要业务和重点服务项目,打造一些精品律师和有特色服务的律师所。引导律师和律师所向专业化纵深发展。让社会认识专业律师和有特色的律师所,让当事人有机会明确地、科学地进行选择特色律师所和专业律师。这样既节约了资源,又做到了有针对性的服务,各律师所之间做到了优势互补和团结协作。

二、引导、鼓励和支持各位律师向专业化、精细化、科学化领域发展,做专家律师,做精品律师,做特色律师。比如:涉外投资法律服务、上市公司法律服务、证券法律服务、融资法律服务、海商事法律服务、涉外贸易法律服务、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等等领域。只有这样,才能满足本地区市场经济日新月异的发展形势,才能强势夺人,吸引案源,才能有精彩,有亮点,形成竞争合力,有力地对抗影响社会稳定的“黑律师”、“土律师”等讼棍讼痞,长期立足于不败之地。

三、构筑平台,回炉深造。律师协会应当牵头,在各律师所和律师之间整合民间资本,建立法学会和司法培训学校,学习新法律和专业法律,讨论新案例,分析新形势,师资以内聘为主,专业律师主讲;外聘为辅,大学教授、资深法官、检察官、行业专家均可授课。力争在三年内把襄阳律师打造成各有所长的专业化精品律师,律师事务所也各具特色。根据各个律师的志愿和特长在市辖各律师事务所之间做一些必要的调整。各律师事务所根据合伙人的决议,决定该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方向。

各位律师同仁们,襄阳律师,路在何方?改革之路,始于足下;捷足先登,受益无穷。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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