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在刘某(化名)与章某(化名)的离婚案件中,因章某不同意离婚的目的是为了第一次离婚诉讼案件解除后转移资产,故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离婚后。冯小燕律师通过在办理离婚案件中调查取得的章某曾存在转移婚内财产的证据,在首次离婚案件判决尚未生效的情况下,以章某转移婚内财产为由,迅速代理刘某提起婚内财产分割之诉,为刘某有效控制了两次离婚诉讼期间的空档期内章某转移婚内财产风险
温馨提示:尊敬的用户,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冯小燕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冯小燕律师电话(15957312530)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