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某设备供应商起诉本地运输公司及公司唯一股东,主张支付货款、高额违约金,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原告依据合同中公司担保条款主张双重偿债责任,同时申请财产保全,被告企业账户面临查封,经营承压。
二、张桐律师调解核心工作
挖掘关键抗辩:无股东会决议,担保条款不生效。张桐律师梳理全部证据后锁定核心突破口:案涉公司对外担保未出具股东会决议,依据公司法及担保司法解释,该担保条款依法不具备法律效力。该抗辩直接削弱原告全部诉求底气,成为谈判核心筹码。同时区分一人公司股东连带与公司担保两层法律关系,向委托人出具完整风险研判,划定调解底线。
多方沟通打破僵局,争取分期方案。律师多次对接承办法官、原告代理人,释明担保条款效力瑕疵带来的诉讼不确定性,告知原告若开庭,其担保主张大概率无法得到法院支持,诉讼周期拉长、回款无保障。原告最终放弃一次性全款诉求,同意分期还款。
核算款项、审核协议,规避后续隐患。张桐律师逐项核算本金、违约金、保全诉讼费,对比判决与调解金额差距;逐条审核调解笔录与调解书,明确不再适用原合同无效担保条款,将原日千分之一高额违约金下调,清晰划分公司、股东连带债务范围,约定纠纷一次性了结,杜绝原告后续依据担保条款二次索赔。
全程陪同现场调解,完成文书核对签署。调解现场全程跟进,向法庭陈述担保效力抗辩意见,逐条解读协议法律后果,调解完成后核对全部文书,告知强制执行相关法律风险。
三、当事人获得多重维权优势
经济成本大幅降低原告诉请高额违约金经谈判大幅减免,合计欠款统一打包分期支付,无需一次性筹措大额资金;八千余元诉讼费保全费仅需承担 7000 元,减轻资金压力,避免企业资金链断裂。
彻底规避无效担保追责风险依托 “未经股东会同意担保不生效” 核心抗辩,调解中彻底隔离原合同担保义务,不再认可该无效条款,从根源杜绝原告后续追加索赔。
降低违约成本,责任范围可控逾期违约金标准大幅下调,文书清晰限定股东连带仅针对本次调解确认债务,无隐形追加责任;按期足额还款即无额外法律负担。
快速结案,维护企业信用调解结案无需开庭审理,避免裁判文书上网公示对企业招投标、信贷造成负面影响,高效化解全部纠纷。
四、律师办案价值总结
普通经营者不熟悉公司担保法律规则,极易忽视无股东会决议则担保无效这一关键抗辩点,被动接受全部诉求。张桐律师精准抓住法律漏洞掌握谈判主动权,通过专业谈判、文书风控,既化解企业短期资金危机,又永久消除担保条款带来的长期法律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