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大家好,我是史配玉律师。今天想和大家聊聊我刚办结的一起离婚调解案。这案子的当事人孙女士(化名)找到我时,情绪很低落,她为了家庭全职多年,现在不仅要面对丈夫(化名马先生)感情不忠的问题,还担心离婚后自己和两个女儿的生活没着落。
在这个案子里,我的工作不仅仅是帮她“打官司”,更是帮她在“离得成、过得好”之间找平衡。具体来说,我主要发挥了这几个关键作用:
第一,打破“争抢孩子”的死结,实现“各养一个”的最优解。
孙女士最初诉求是两个女儿都跟她,但对方也有抚养意愿。如果硬判,不仅时间长,还可能伤了孩子。我仔细分析了案情:两个孩子分别是11岁和9岁的女孩,长期由孙女士照顾。在法庭上,我没有一味强硬地要求“全拿抚养权”,而是引导双方看到现实——既然都有感情,不如一人带一个。这样既尊重了父亲的探视权,也让孙女士从“独自养俩娃”的重压下解脱出来,最终促成了长女归孙女士、次女归马先生,且互不支付抚养费的方案,这对双方都是最体面的结局。
第二,紧盯财产分割,把“隐形付出”变成真金白银。
孙女士全职多年,放弃了自己的职业发展,这在法律上就是“家务劳动补偿”的依据。我帮她做了两件事:
锁定房产价值: 家里有一套房产,虽然登记在双方名下,但我方主张孙女士应得一半份额。最终谈判结果是让男方拿房,向我方支付20万元房屋折价款。
争取经济补偿: 依据《民法典》的离婚经济补偿制度,我坚持要求男方支付补偿金。经过据理力争,男方同意额外支付10万元作为对孙女士多年付出的补偿。
第三,全面梳理资产,确保“颗粒归仓”。
除了大头的房产和现金,我还帮孙女士梳理了家里的“细软”——包括几辆电动车、摩托车,以及价值数万元的金饰、金条。在我的建议下,这些实物资产都明确归属给了孙女士,避免了日后扯皮。
总结一下:
这个案子最后是以调解结案的,没有经历漫长的庭审对峙。孙女士不仅顺利解除了痛苦的婚姻,还拿到了合计30万元的现金补偿(20万房钱+10万补偿),并争取到了更适合她的抚养方式。作为律师,我的作用就是把当事人的委屈转化为法律上的筹码,在谈判桌上为她争取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史配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