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主题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引发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代理伤者一方成功认定事故责任比例、核定各项合理损失,最终获赔30 万余元赔偿款。
二、案情简介
被告驾驶机动车在路口右转时,与驾驶非机动车的原告发生碰撞,造成原告身体多处严重受伤、构成伤残,双方车辆亦有受损。交管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机动车驾驶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承担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原告入院接受长期治疗,产生大额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多项损失。涉案机动车投保了交强险及高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先行垫付部分医疗费用。双方就医疗费合理性、赔偿标准、责任划分比例、护理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项赔偿事宜产生较大分歧,协商未果后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各项人身损害赔偿。
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对原告单方出具的伤残、三期鉴定意见不予认可,同时提出原告自身存在基础疾病,部分医疗费用与交通事故无关,并申请对医疗费合理性、伤残等级及外伤参与度进行司法鉴定。
三、代理思路
1、固定事故责任基础梳理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现场相关证据,明确机动车方存在观察不周、转弯妨碍直行车辆通行的过错,结合机动车相较于非机动车风险更高、安全注意义务更重的法律原则,主张机动车一方应承担更高比例的赔偿责任。
2、厘清医疗费用范围全面整理门诊、住院、复查全套病历、费用清单、缴费票据,针对司法鉴定剔除的与外伤无关的基础疾病治疗费用,主动配合核算、扣减不合理支出,锁定本次事故对应的合法医疗费金额,反驳保险公司全盘否定医疗费的意见。
3、依法主张各项赔偿项目结合司法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依据人身损害赔偿相关司法解释,按照一审辩论终结时的最新统计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完整提交亲属关系证明、被扶养人相关材料,佐证被扶养人生活费诉求;结合伤者伤残程度、受伤部位与伤情影响,合理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鉴定费等全部法定赔偿项目。
4、应对鉴定与对方抗辩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自身疾病、护理费用虚高、交通费不予认可等抗辩意见,结合病历、护理协议、支付凭证、交通出行客观需求逐一答辩;针对二次司法鉴定结论及机构补充说明进行质证,认可合法剔除项目,同时证明剩余诊疗、护理支出均为伤情治疗必要花费,维护原告合法损失。
四、案件结果
1.法院认定机动车方承担 **80%** 的赔偿责任,划分比例充分保障非机动车伤者权益。
2.法院全额支持原告合理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鉴定费等诉求,依法酌定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金额。
3.承保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优先赔付,剩余损失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按责任比例赔付。扣除前期垫付费用及需划转的道路救助基金款项后,原告最终顺利取得30 万余元赔偿款。
4.案件诉讼费用、二次鉴定费用按照双方过错及胜诉情况依法进行分担。
五、律师点评
本案是典型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案件难点集中在自身基础疾病与外伤医疗费区分、赔偿标准适用、责任比例划分、多项附属赔偿项目认定四大方面。
第一,交通事故中伤者若本身患有基础疾病,极易被保险公司以此为由克扣医疗费用。办案过程中需依托司法鉴定区分治疗项目,既尊重客观鉴定结论剔除无关费用,也坚决守住外伤对应的合理医疗费,避免伤者合法权益受损。
第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法律倾向于加重机动车一方的注意义务,代理中准确运用该裁判规则,争取到更有利的责任划分比例,是本案获赔的关键一环。
第三,人身损害赔偿各项项目计算标准、举证要求严苛,误工费、护理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均需要完整的证据链支撑。实务中务必留存好病历、票据、协议、亲属证明等全部材料,同时严格依照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选用赔偿计算标准,才能让各项诉求得到法院支持。
第四,交通事故纠纷协商阶段双方分歧往往较大,通过诉讼途径借助司法鉴定、法院居中裁判,能够客观厘清事实、划定损失范围与责任,最大程度保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伤者遭遇事故后,建议及时整理证据、委托专业律师介入,依法主张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