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念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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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汉谟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职务犯罪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继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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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吗

发布者:张念念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1日|分类:房产纠纷 |1256人看过


现在在城市的大多数上班族都是租房的,那么对于出租人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吗?

  网友咨询:

  出租人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吗

  律师解答:

  出租人是否可以提前收回房屋,要按实际情况来定,具体如下:

  1、房屋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的,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但应当事先通知承租人;

  2、租赁期限约定,合同约定不能提前收回的,可以与承租人协商;

  3、但承租人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租赁物损坏灭失,逾期不支付租金,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提前收回该房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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