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背景
当事人运营直播家族,招募多名女主播在平台直播引流,引导观众添加微信后售卖淫秽视频,全案传播淫秽视频上百部,整体获利两万余元,公诉机关认定当事人系主犯、情节严重,建议三年以上实刑。多名主播分案处理,全部主播均判处缓刑,仅组织者当事人无缓刑建议。
初步判断
1. 当事人为家族组织者、收益分成掌控者,法定认定主犯,从重处罚;
2. 传播淫秽视频数量、获利金额达到 “情节严重” 标准,基准刑三年以上;
3. 公诉机关未给出缓刑量刑建议,当事人有收监服刑风险;
4. 全案电子证据完整,直播录像、微信聊天、转账、淫秽视频鉴定全部固定,无罪无空间。
真正难点
1. 主犯身份无法推翻,法律规定需对全部涉案数额、视频数量承担责任;
2. 涉黄类刑事案件本地法院极少对组织者适用缓刑;
3. 涉案淫秽视频数量多,情节严重,法定量刑区间高;
4. 多名主播从轻缓刑,对比下组织者量刑压力更大。
证据问题
1. 平台后台数据、微信聊天记录完整记录当事人招募主播、制定分成规则、统一管理全部直播人员;
2. 淫秽视频鉴定文书确认涉案视频均构成淫秽物品,数量、获利金额无抗辩空间;
3. 主播证言统一指认当事人为家族负责人,全部收益由当事人分配;
4. 前期讯问笔录当事人认可全部组织、分成事实,无否认空间。
律师判断
1. 不否认主犯身份,将辩护重心全部放在法定、酌定从宽情节,放弃无罪、罪轻定性抗辩;
2. 当事人归案后全程坦白,完整供述全部组织、传播事实,具备法定从轻情节;
3. 全额上缴全部违法所得,预缴足额罚金,最大化悔罪表现;
4. 涉案人员均自愿观看,无未成年人涉案、无恶劣传播后果,社会危害性有限;
5. 结合全案主播均认罪认罚从轻处理,请求法院对组织者同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在法定区间内最低量刑。
关键节点
1. 会见固定完整坦白供述,梳理全部从轻情节,出具书面认罪认罚法律意见;
2. 庭前主动缴纳全部违法所得、足额预缴罚金,向检察院提交悔罪材料;
3. 庭审对比同案主播从轻裁判,论证当事人坦白、全额退赃后应在三年档最低量刑;
4. 提交本地同类涉黄案件主犯从轻判例,请求法院平衡全案量刑尺度。
最终结果
1. 法院认定当事人构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系主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 全额追缴违法所得,罚金全部缴纳;
3. 扣押手机、涉案赃款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风险提示
1. 运营直播家族、招募主播售卖淫秽视频属于情节严重,组织者一律认定主犯,量刑显著重于普通主播;
2. 线上传播淫秽视频无地域限制,取证简单完整,不存在隐匿证据空间;
3. 即使仅赚取少量分成,只要负责管理、招募人员,即认定共同犯罪主犯;
4. 涉黄类犯罪缓刑仅适用于底层主播,组织、管理者基本不予适用缓刑。
赵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