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韩先生化名入职两家关联物流公司,长期干活却没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还拖欠工资、不认劳动关系。韩先生为要回工资、确认劳动关系,无奈申请劳动仲裁。
二、办案经过
1.韩先生委托律师,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提交申请,要求确认与两家物流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支付未签合同的工资差额。
2.仲裁委法立案,通知两家公司到庭。其中一家公司正常应诉答辩,另一家公司无正当理由缺席庭审。
3.仲裁委开庭审理,核实双方证据、查明用工事实、工资标准、未签合同等关键情况,依法保障双方陈述、举证、质证权利。
三、审判结果
仲裁委最终裁决:
1.确认韩先生与涉案物流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2.责令公司限期支付韩先生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工资及拖欠报酬;
3.缺席公司未到庭,不影响仲裁裁决效力,裁决生效后须依法履行付款义务
侯泽英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