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泽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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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没签合同出事故,公司不认劳动关系?法院这样判!

发布者:侯泽英律师 时间:2026年05月08日 14人看过 举报

2026-05-08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山东某物流货运公司(化名)招用货车司机韩师傅(化名),双方没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给韩师傅缴社保。韩师傅开公司名下货车跑运输,日常要听公司调度、遵守安全与装货规范,工资由公司员工微信按月发放,车辆维修费也由公司报销。

2024 年 11 月,韩师傅在山西中阳县送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事后公司说双方是承揽合作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拒绝按工伤标准赔偿,也不肯给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补偿。

二、办案经过

1.韩师傅先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委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裁决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36384

2.公司不服仲裁结果,向山西中阳县人民法院起诉,主张:

l仲裁委没有管辖权;

l双方是按趟结算的承揽关系,公司不管理、不发工资、不缴社保;

l不应支付二倍工资。

3.法院重点审查三点:

l管辖是否合法:事故发生地属于合同履行地,仲裁管辖合法;

l是否为事实劳动关系:韩师傅受公司管理、开公司车、干公司核心业务、月领稳定报酬,符合劳动关系特征,不是承揽;

l工资与赔偿:微信流水、报销记录等证明月均工资23544 ,未签合同依法应付二倍工资。

三、审判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

1.确认山东某物流货运公司与韩师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公司在判决生效后 15 日内,支付韩师傅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36384

3.驳回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侯泽英律师,男,1984年出生,电话:18636821659,党员,山西晋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兼支部书记,山西省优秀党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西-太原
  • 执业单位:山西晋杰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40120********41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纠纷
山西晋杰律师事务所
1140120********41 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