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张某(女)和孙某(男)结婚几年后生育一女,在女儿刚出生后就两人所在的居住地即发生拆迁,获得了大量的拆迁利益,但两人的感情并不是随着经济好转而越来越好,反而因一些琐事发生矛盾,张某每次都是包容孙某,但孙某态度却越来越恶劣,终于一天,张某下班后,发现孙某和孩子都不见了,给孙某打电话,孙某回复只要双方离婚,张某就能见到孩子。张某通过报警等方式都无济无事,无奈只能聘请律师帮助其代理离婚及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诉讼。
办案过程
接到案子后,律师考虑了很多方案,如案子进展慢时是否到妇联处申请帮助以推进案子的进展等,因为这个案子对时间要求严格,如果孩子目前还不到两岁,但时间长了,孩子超过两岁,虽然男方有隐匿孩子的不当行为,但法官会不会考虑孩子在男方处生活已处于稳定状态从而不支持我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请求。所以,马律师先以最快速度立案,周五办理的委托关系,周未加班整理证据书写诉状,周一到法院立上案,在前期法院安排的调解阶段,发现男方无调解意愿,催促调解员以最快速度转到承办法官手中,同时让女方持续给男方发微信表达对孩子的关心及要见孩子的要求。但在要排到我们案子开庭时,新冠疫情开始了,一时间,法院所有的线下开庭基本都取消了。男方不同意线上开庭,一时间案件陷入僵局。这时,马律师不停地与法官联系,利用同理心的心理学原理,争取法官的同情,法院终于同意在2020年4月份安排开庭,为了一次达到诉讼目的,同时因为拆迁利益涉及第三人,法院不可能在此次诉讼中解决,我方毅然撤回财产方面的请求,将全部精力放在离婚及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庭审中,男方为了不让我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用了“拖”字诀,不同意离婚。在没有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一方有家庭暴力、有出轨等法定离婚的事由下,马律师通过几千条的微信聊天记录分析男方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男方不同意离婚只是为了拖延时间。
案件结果
法官支持了我方离婚及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对方不服上诉到三中院,二审期间,虽然孩子年龄超过2岁,二审法官也有孩子在男方处已处于稳定生活状态从而有意改判,但马律师并没有因一审的成绩而放松警惕,又搜集大理证据证明男方不适合抚养孩子,案件在马律师的努力下维持原判。
律师说法
婚姻类案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非常大的,所以要全方位考虑每个证据的优劣性,需要运用法律、心理学等专业知识达成当事人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