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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产生的效力都有哪些

发布者:于启鲁律师|时间:2023年05月26日|分类:律师随笔 |311人看过举报


  一、赠与合同产生的效力都有哪些

  赠与合同产生的效力主要体现在赠与人的义务。赠与人的义务包括:

  1.赠与人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将赠与物交付受赠人并转移所有权;

  2.赠与人应当对赠与物的瑕疵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赠与合同怎么生效呢

  赠与是转移所有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实践性法律行为,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与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有密切联系,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就是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赠与合同有以下三个生效要件:

  1.赠与的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

  2.必须是基于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赠与合同发生效力是否一定要公证

  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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