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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行政工程建筑土地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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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维权案例:责令限期搬迁合法维权

发布者: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9年08月28日|分类:拆迁安置 |307人看过


案情介绍

刘某是江苏省南通某村村民,在当地拥有合法房屋用于居住,之后因当地政府建设某项目,将刘某的房屋所在地划入此次拆迁范围内。拆迁方给出的补偿标准过低,不足以补偿此次拆迁带来的损失,也无法满足合理的住房需求,刘某多次与拆迁方交涉未果,一直未签订协议。后收到一份责令限期搬迁通知要求自行拆除地面附着物及构筑物。刘某虽然不懂相关的法律,但是知道这份通知让自己的房屋快要面临强拆了,为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刘某决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聘请律师通过法律来解决纠纷,为自己讨要一个的说法。经过一番咨询,得知拆迁方要走强拆的道路,听了拆迁律师的分析,坚定了法律维权的决心,委托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来代理维权。

【案件分析】

经过律师了解案情后,制定了详细的维权方案。同时启动多个程序进行维权,首先要将责令限期搬迁通知撤销,阻止拆迁方想强制搬迁的企图。律师立即起草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立案,诉请撤销该责令限期搬迁通知。等待着受理通知时,法院送来行政裁定书,法院认为下发责令限期搬迁通知书是村集体土地的征收而作出,在土地征收的各个环节,行政机关都给予相对人的诉权保障,该通知书要求当事人自行拆除并不必然引起强制拆除的后果,因此该通知不具有可诉性法院不予受理。律师立即起草上诉状,在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中律师该限期搬迁通知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了直接影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而且在作出通知的过程中,并没有给予行政征收相对人必要的诉权保障并且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应予撤销,一审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应予纠正。在律师据理力争主张下,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观点,撤销不予受理的裁定指定法院立案受理经过一番努力,终于得到胜利。同时政府拆迁相关部门主动接触委托人,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双方通过多次沟通后,拆迁方最终做出了让步,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协议,委托人得到的补偿标准远远超出之前的预期价格,案件至此圆满结束

【杰睿说法】

拆迁维权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是一件难事,也正因为如此,很多人固守着民不与官斗的思想,丝毫不敢维权,可是胆怯与忍让并未换来真正的尊重和合理拆迁补偿。而正是那些反抗强权并挑战的被拆迁人,虽然在维权的道路上艰难前行,饱尝了行政部门的冷眼和法院的刁难,但是他们据理抗争的决心和斗志让拆迁方退避三分,在不懈的努力后,看到了合法维权的曙光。但是拆迁维权仅仅靠一腔热情和英雄胆魄是不行的,只有依靠经验智慧和对法律的透彻解析才能战胜强大的对手,最终获取合理的拆迁补偿。在拆迁案件中,专业的律师至关重要,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是一个在全国范围内专门代理征地拆迁案件的专业律师团队,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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