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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行政工程建筑土地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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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维权案例:林地被征为公益林是否能得到补偿

发布者: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9年11月19日|分类:土地纠纷 |747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介绍

钟某是江西龙南某村村民,同时是该村村民小组组长,该村有几十户村民拥有六百余亩山林集体使用权,有当地政府颁发的山林所有权执照。之后该山林被当地政府划为生态公益林,实行特殊保护,并每年发放一定数额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款,根据规定该补偿对象为生态公益林的林权所有者及管护者,但迄今为止依然没有收到任何的补偿,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钟某代表村组村民聘请律师希望通过法律来解决纠纷,为自己讨要一个的说法。经朋友介绍找到了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来代理维权。

【案件分析】

经过律师了解案情后,制定了详细的维权方案。首先启动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程序,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递交到了当地林业局,请求公开村民小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发放及使用情况,收到该申请后林业局通知委托人到政府做笔录,告知其因山林权属存在争议,所以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无法发放。随后律师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开信息,经法院审理后判决确认当地林业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对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答复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对此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答复。在收到的答复中表示该补偿资金已由当地财政局按时拨由乡财政所代发,部分小组因公益林存在权属纠纷至今未能发放。随后律师整理手中证据将当地林业局诉至人民法院,诉其不履行林业行政补偿法定职责。案件审理中被告辩称其没有支付补偿资金的法定职责,且因此村组的山林存在权属争议,并在村内张贴通告,告知界址和山林面积等。法院经审理查明,此前已对该村组与其他村组山林权属争议已经作出处理,同时根据当地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以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被告应做好收集基础数据,进行登记审核汇总等相关工作,此次致使委托人至今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未发放到位,其行为已经构成怠于履行法定职责,依据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向委托人履行生态公益林补偿职责。终于拿到判决后得到了应有的合理补偿,案件至此圆满结束。

【杰睿说法】

在本案中,因委托人及时的找到律师来维权,介入案件后找住时机以其多年办案经验,帮助其拿到了满意的补偿。一纸判决看似轻实则是对村民的一种保护以及慰藉,十几年的补偿就因一句权属问题拖至如今,如不通过法律途径来救济情况可能会更糟糕。因为地方政府部门等对其法定职责的松懈和怠慢使得国家的好政策不能正常有效的执行,村民又苦于无处诉权,致使这一等就是十几年的时间,政府的不作为和违法行政行为是拆迁征地案件中最根源的问题,也恰恰是百姓无可奈何之处。如今法律各地开花,法治社会也已经成为主旋律,所以在遇到类似情况尤其是在农村地区,一定要相信国家,一定要相信法律,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帮助制定实际有效的方案,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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