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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人速看!原来辞职、辞退、自离,工资结算标准差别这么大!

发布者:左佐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3日|分类:劳动纠纷 |437人看过

       换工作不是大事,但如何离开原单位却是一件大事,很多劳动者不懂,认为无非就是换一个地方工作而已。怎么走,真的重要吗?很重要。辞退、离职和自离有哪些区别,一起来看看:
       1.辞退
       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方面提出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时,员工最后一个月的工资结算应该足额支付,干了多少天就要拿多少工资。
       ★ 至于有无补偿金,则要看是因何原因辞退,员工是否有过失行为,具体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 补偿的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注: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辞职
       辞职则是指劳动者本人基于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来说,员工自己辞职,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但是如果员工辞职不是基于本人因素,比如,辞职虽然是自愿的选择,但却是因为单位调岗降薪、未按劳动合同提供相关条件的非本人因素导致的离职,则经查实后,用人单位应该按辞退的补偿标准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3.自离
       自离就是指在单位没有明显违法行为(比如不买社保、强令冒险作业、无故欠薪等)时,劳动者不依法提前30日提交辞职信,也不告知任何人做好工作交接就直接走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员工自离后,单位可以按旷工处置,若单位将旷工达到一定天数认定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则可对自离员工予以除名处理,只需向员工本人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自离看起来潇洒,实际上最不理智,选择这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不仅没有补偿金,而且还可能因旷工被处罚,给单位带来的损失也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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