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原被告系表兄弟,2014年11月19日至2017年2月23日期间,被告陆续向原告借款50万元,原告通过妻子的账号向被告和被告的哥哥转账50万元。双方约定月利息1分5,2020年2月份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7000元,剩余借款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因原告转给原告的钱涉及第三人(被告的哥哥),还没有借条,只有对话录音,如果被告不出庭,法院可能无法缺席判决。本律师接待咨询后,向原告说明了这一不利情况,让原告去找被告补了一张借条,将每次转账的事实也都写在借条上。该借条补充完整后,原告向法院起诉,申请了诉讼保全,查封了被告的房产。本案开庭时被告未出庭,因原告证据充分,法院缺席判决,支持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律师建议:借款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留下对方的身份信息,多了解下当事人的财产线索,要及时诉讼以免过了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