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名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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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原告韦XX诉区xx离婚纠纷一案,顺利帮助原告离婚。

发布者:吴名取律师 时间:2020年04月07日 25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代理原告韦XX诉区xx离婚纠纷一案,本律师接受原告的委托,通过事实和法律,顺利帮助原告离婚。

在本案中,本律师了解到原告与被告因在广州一起工作相识,于2018年6月8日登记结婚。由于双方在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双方没有共同语言,常年因生活琐事争吵,使夫妻感情消磨变淡,最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后原告去深圳工作,即和被告开始分居生活。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酗酒成性、常年在外赌博,已成恶习,负债累累,还欠向原告借款9万多元。且原告名下的两张信用卡也被其拿去使用,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原告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曾于2019年9月、10月国庆期间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一拖再拖,不同意离婚。而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分居许久,性格不合,更因被告常年赌博的恶习,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分居许久,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为此诉讼至法院。

本律师根据原告的具体情况,诉讼请求为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至于婚内约定的财产,原告愿意离婚后追究,为此提交了双方的结婚证、医院住院病例等资料,予以证明。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与区育言被告相识不久后即登记结婚,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共同生活的时问短,没有生育子女,在共同生活期间未能相互扶持、相互关心、相互体谅,没有培养起夫妻感情;双方自201911日起分居,分居期间没有沟通交流,双方关系未能调和;现原告韦xx坚持离婚,可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本院准予原告韦xx和被告区xx离婚。

目前,我国法院判决夫妻双方离婚的法定条件是:1、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2、一方吸毒、赌博的恶习,屡教不改的;3、双方分居满两年以上的;4、与他人同居,损害夫妻感情的;以上这些条件可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若没有,则需要法院在审理时,综合夫妻双方的生活实际情况判定,像本律师代理的该案,虽然原告没有满足法定的条件,但由于双方感情基础薄弱,在庭审时,据理力争,也是可以争取法院大概率判决离婚的。





吴名取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拥有法学学士学位。现执业于广东品杰律师事务所,电话(微信同号):1...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品杰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57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