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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人,要坐牢还是赔钱?

发布者:张金玉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1年06月29日|分类:债权债务 |749人看过


开玩笑是朋友之间感情好的表现
但大多数人意外的是
开玩笑会致人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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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一个玩笑把邻居笑”死,不仅赔偿了6万元,还被警察视为犯罪
令周某意外的是,他的一个玩笑和动作竟导致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居猝死!邻居猝死后,周某被警察视为犯罪。后经过相关部门调解,周某某赔偿死者家属6万元结束此事。
简单玩笑,邻居突然猝死倒下
经调查,周某某和苟某系邻居关系,去年4月2日早上,两人在住地附近的超市门口相遇。
在超市购物时,周某某和苟某开起了玩笑,哈哈哈笑声不断,期间甚至出现相互推搡的动作。两人笑得正开心,突然间,苟某突然脸色大变,一头栽倒在地。
周某见苟某突然晕倒,误以为苟某在开玩笑,让苟某不要装” , 但倒在地上的苟某浑然无反应,一动不动,周某某慢慢的意识到了情况不对,蹲下查看苟某的情况,此时的苟某已经满面紫色,呼吸微软。
但是,此时受到惊吓的周某某并没有及时为苟某叫救护车,向其他人求救,而是直接返回家。之后,超市老板发现了苟某的情况,赶紧叫来苟某的家人,但为时已晚。
周某被警方认定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抓
家属了解到苟某死前曾和周某某玩笑戏耍后,找到周某某,但周某态度强硬,于是家属报了警。
警方赶到现场后,征得家属同意,进行了尸检。尸检结果显示:苟某因冠心病致循环呼吸衰竭死亡。
结合调查掌握的案情,警方以周某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将之抓捕。警方认为,作为邻居,周某某应该知道苟某患有冠心病,在明知的情况下,周某某还与之推搡戏耍,致其病发死亡,而且眼见苟某发病倒地,周某某逃离,有见死不救之嫌,除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理应承担刑事责任。
免除刑责,民事赔偿6万元
不过,警方向检察院申请对周某某逮捕时遭遇“卡壳” 。检察院审查认为,周、苟二人虽为邻居,但周某某并不知道苟某患有冠心病,也不清楚此病的严重性,周某某的戏耍推搡行为不足以导致苟某死亡,而受开玩笑刺激导致苟某死亡的诱因仅为5%-10%,因此,检方认为,周某某的行为不足以构成犯罪,决定不予追究刑责,周某某对此只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鉴于死者家属并不想诉讼解决,经公、检两家多次调解,最近,终于达成了由周某某赔偿死者家属6万元的协议。
解析案件 为玩笑担责
检察院对此案的认定是周某某开玩笑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但是,苟某患有冠心病,周某某以不恰当的方式诱使患者发病死亡,理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周某某不以玩笑刺激,苟某或许不会猝死,从公平的角度,周某某也要为自己的玩笑行为埋单。
但周某的逃跑行为是否属于刑事犯罪呢?有待商榷

冠心病是一种最常见的心脏病,是指因冠状动脉狭窄、供血不足而引起的心肌机能障碍和(或)器质性病变,故又称缺血性心肌病。

冠心病极易猝死。人体的中枢神经系统指挥人的一切,冠心病患者切忌情绪激动,严禁让其大喜大悲,否则,其中枢神经的应激反应可使小动脉血管异常收缩,导致血压上升、心跳加快、心肌收缩增强,从而使患者缺血、缺氧而猝死。此外,冠心病患者忌超负荷运动,但要保持适量有氧运动;要保持身体水分,忌口渴了才饮水,而且冬天要注意保暖,夏天要保持清凉,否则,都易发病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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