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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二级,判决缓刑

发布者:张刚律师 时间:2020年11月10日 603人看过 举报

2020-11-10

律师观点分析

1.案情经过

被告人为一餐馆老板,2014XX日,被害人与被告人因就餐问题发生纠纷,既而厮打。期间,被告人伙同该餐馆厨师使用圆凳将被害人打伤。后经法医检测,被害人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同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抓获。

经调解,被告人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

2.法院判决

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3.律师点评

本案被告人将被害人殴打至重伤二级,但因赔偿被害人及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且被告人系初犯。

张刚律师(电话同微信:18364167549)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刑事库成员,济南市企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南
  • 执业单位: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0120********5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死刑辩护、公司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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