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晨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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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上海博群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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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发布者:徐晨霞律师|时间:2017年09月27日|分类:交通事故 |623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被告应以农村还是城镇标准对原告进行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答及上海高院出台的指导意见,适用城镇居民标准赔偿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在城镇地区连续居住满一年,二是其主要收入来源为城镇。首先,对于居住地为城镇的标准,原则上可以居住地基层组织是村民委员会还是居民委员会为识别标准。本案中刘某居住地的基层组织为村民委员会,其表面显然不符合居住在城镇的标准。但律师根据刘某的表述和实际走访,发现原告居住的地方已符合城镇标准。随后律师向嘉定区人民法院申请调查令,并持调查令前往刘某居住地的派出所调取非农比例证明,结果显示该地区非农比例为96.20%,其实际已符合城镇的标准。其次,根据原告提供的劳动合同和收入证明表明原告刘某收入来源于上海。结合以上两点,律师主张刘某的伤残赔偿金应该按照上海的城镇标准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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