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智华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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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中辞退问题(五)

发布者:程智华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12月08日|分类:劳动纠纷 |257人看过

三、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况,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内的;

b、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c、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员工出现5种情况,可以无需向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就可以直接辞职。

1、用人单位没有及时支付工资、加班费、奖金等情况。

2、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3、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报酬或者劳动条件。(例如:劳动合同上签订是到手月薪1万,但是到手工资是7千)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上存在违法制度,损害到劳动者的权益。

5、用人单位欺骗劳动者,威胁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更变劳动合同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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