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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后受伤,什么情况需赔偿护理费?

发布者:程智华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05月28日|分类:交通事故 |469人看过


  在车祸中受伤后,赔偿义务人需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不过并不是所有的人身损害赔偿,受害人都可以主张赔偿,比如误工费就要求要有劳动收入。而护理费的支付也有一定的要求,所以有些人根据自己的受伤情况,就不确定自己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护理费。

  事实上,赔偿义务人是否赔偿护理费,唯一的要求是受害人是否能自理日常生活。

  如果在治疗期间,发现受害人的生活不能自理,完全需要护工帮助生活的话,为找护工打理日常生活产生的费用,那么自然需要给予相应赔偿。

  并且,护理费的赔偿不限于受伤人住院期间。

  也就是说,即使受害人不住院治疗,办理出院手续后还未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那么赔偿义务人需继续支付护理费用。

  另外,受害人已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比如说经伤残鉴定后属于残疾的,或出院后医生叮嘱需要进行护理的,可以继续要求赔偿护理费用,但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医疗机构的病例、出院小结,鉴定机构的鉴定文书等。

  确定赔偿义务人承担护理费的,那么接下来可以根据以下材料,进一步确定护理费的具体数额:

  1、护理人数的证明资料。

  2、护理期限的证明材料;

  3、证明护理人员收入的证明材料。

  最后,其实车祸后受伤,没有办法自理的,一般是可以找护工,并要求护理费。如果发现赔偿义务人拒绝支付的,比如说办出院后继续护理的,有些赔偿义务人就会不乐意了,如果护理费用较多的,那么建议是积极起诉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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