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智华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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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维权时必须请律师吗

发布者:程智华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05月22日|分类:拆迁安置 |335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拆迁时,要先给予补偿后才能拆迁的,而很多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是不满意的,那么拆迁维权时是不是一定要请律师?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一、拆迁维权时必须请律师吗 
对拆迁补偿不满意进行维权的,没有强制要求被拆迁人请律师维权,但请律师维权有利于被拆迁人维护自己利益。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对拆迁补偿不满意进行维权的,没有强制要求被拆迁人请律师维权,但请律师维权有利于被拆迁人维护自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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