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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儿媳有去世婆婆的遗产份额吗?

发布者:程智华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03月10日|分类:婚姻家庭 |427人看过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儿媳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所以对婆婆遗产是没有继承权的,但如果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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