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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签名录像合同成立吗?

发布者:程智华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03月06日|分类:合同纠纷 |362人看过

一、只有签名录像合同成立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只有签名录像,合同也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条 订立合同的能力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十条 合同的形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二、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内容应该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二条 合同内容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十三条 订立合同方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十四条 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五条 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第十六条 要约的生效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当时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时,只有签名录像,合同也可以成立。另外,合同内容要符合法律规定,不得列出任何违法违规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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