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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共同生活抚养费是谁给付?

发布者:程智华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19年12月25日|分类:婚姻家庭 |336人看过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离婚后仍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抚养费由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承担,一般按离婚协议书约定或者法院判决书的判决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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