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智华律师团队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刑事合规工程建筑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处理申请审查包括哪些?

发布者:程智华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19年12月20日|分类:医疗纠纷 |243人看过

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处理申请审查包括哪些?

  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申请处理的医疗事故争议,是否属于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管辖的范围;

  (2)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主体方,是否具备法定的行医资格,对非法行医活动引起的争议事件卫生行政部门不能按医疗事故争议立案受理;

  (3)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人,第一,是对患方申请人的认定,是否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处理申请人资格;第二,对医疗机构申请人的认定,如果申请人是医疗机构应当出具医疗机构法定代表签发的申请书和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以确认其是否为合法医疗机构;

  (4)是否符合法定的申请处理时限,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申请,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受到伤害1年内提出,没有正当理由在1年后提出的处理申请不予受理;

  (5)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有无明确的争议相对方;

  (6)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医疗事故争议,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