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朋友圈发布信息本来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但有的人却因所发布内容侵害他人权益而被告上了法庭。重庆男子皮某就因在朋友圈骂人,被判罚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本案被媒体报道之后,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围观此案的网友也上了一堂法治课:骂人有代价,违法当追责。
今年1月28日晚,皮某在微信朋友圈中发表言论,称柳某“破坏了别人家庭就该夹起尾巴做人!”“接受了高等教育的人到头来当小三,真是给你祖宗十八代都蒙羞!”“哪个都没屏蔽,随便看,敢做就堵不住让人说!”等侮辱性话语,同时配有柳某照片一张。
1 月 30 日,皮某又在其个人账号朋友圈中发表相关文字并配图。
当天,柳某委托律师向皮某发出律师函,要求皮某删除针对柳某的所有不当言论,并在微信平台公开发布道歉信息。皮某收到律师函后,删除了自己于1月28日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内容,但双方就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未达成一致意见。因此,柳某将皮某诉至重庆市合川区法院。
法院判决皮某立即删除微信朋友圈中所发布针对柳某的不当言论,并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赔偿柳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同时在微信朋友圈中发表道歉声明(内容由法院审定)。
(文章来源网络,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