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智华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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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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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工资表没有员工签字

发布者:程智华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2日|分类:私人律师 |734人看过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公司内部的问题,以及各种矛盾,积累到一定的程度,会有一个爆发式的结果,就是一拍两散,公司开除员工或者员工炒掉公司(离职)。如果说是仅仅一拍两散,双方和平散伙也就算了,关键是很多时候双方矛盾不能解决,会走到需要法律判决才能解决的地步。小周在公司近4年,可以说是尽心尽力,基本天天加班,周末也只能休息一天。最近,老板把很多工作交给了小周,说实话,小周一个人的能力,要做完这么多公司,基本是不可能的事情。最终达到了矛盾的爆发点,小周选择离职。离职的时候,小周要求公司一并结算手头几个即将完成的项目奖金,以及加班费。公司却表示,项目没有完成,奖金肯定是不能结算的,并且小周的加班是因为公司是项目制,加班是项目需要,这一系列问题,跟公司闹僵。最后小周跟劳动局申请了仲裁。庭审过程中,公司提交了员工的工资表,表示加班费已如数发放。并且也拿出了通告文件,证明项目奖金需要项目完成之后再发放。

然而,工资表没有员工签字记录,也没有将工资条发给员工,员工已确认收到的证明。法院认为员工并不知晓工资发放的具体明细,包括加班费是否已发放。当然,公司也无法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发放的工资里包含了加班费,并且员工已知晓。而至于项目奖金,几个项目基本都是到了最后阶段,其中几个进度快的其实已经结束,只是没有验收交付,公司通告里也明确了奖金基数和发放时间。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赔付小周加班费17万,项目奖金按照比例核算,等项目交付之后延期发放。

    我是上海劳动方面的律师,有任何劳动方面的问题都可以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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