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延成律师

  • 执业资质:132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盐城)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南京离婚律师钟延成:家暴是否可以要求对方净身出户?(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

发布者:钟延成律师|时间:2019年01月01日|分类:婚姻家庭 |302人看过


南京离婚律师钟延成:家暴是否可以要求对方净身出户?

经常有很多当事人咨询我所的律师团队,问对方有家暴行为是否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使对方净身出户。姑且不谈家暴举证的困难性,假设男方有证据确认的家暴行为,女方是否能够以此来主张让男方净身出户?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

那么为什么在我们国家无法做到家暴让对方净身出户呢?

这与我国目前实行的婚姻法的惩戒制度有关。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的,原则上均分(一人一半)。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适当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需要以夫妻名义长久稳定居住在一起);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从第一个层面来说,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发生在夫妻之间在封闭的空间当中,往往很难取证或者被外界发现,其次,家暴一般不会直接造成严重的损害结果,导致受害人一味地进行忍让。

从第二个层面来说,我们国家实行的是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在这个制度当中,如果说离婚的一方具有法定过错,另一方可以通过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来进行赔偿,而不是在分割财产时直接让对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钟延成律师提醒:在离婚诉讼当中,不要一味的追求对方的过错以及让对方净身出户的诉求,应当理性客观对待该婚姻关系当中的财产分割。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