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职调查相关整理
一、尽职调查概念:
尽职调查又称谨慎性调查,是指投资人在与目标企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经协商一致,投资人对目标企业一切与本次投资有关的事项进行现场调查、资料分析的一系列活动。
二、尽职调查的目的:
首先在于发现风险,判断风险的性质、程度以及对并购活动的影响和后果;其次,可以使收购方掌握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资产权属、债权债务等重大事项的法律状态;再次,还可以了解那些情况可能会给收购方带来责任、负担,以及是否可能予以消除和解决。
总之,使买方尽可能地发现有关他们要购买的股份或资产的全部情况,也就是那些能够帮他们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并购程序的重要事实,补救买卖双方在信息获知上的不平衡。
三、律师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
1. 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
主要调查其成立情况、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注册资本缴纳情况、年审情况、公司的变更情况、有无被吊销或注销等情况。
2. 目标公司的成立合同、章程
关注该合同与章程中是否有下述防御收购的条款、内容或规定:是否存在有关兼并、收购或者其他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转移的重大交易都需要经过公司股东绝对多数票的同意方才可以实施;是否存在禁止更换董事或轮任董事的限制,确定可否在并购后获得对董事会的控制权;是否存在高薪补偿被辞退的高级管理人员及股权权利计划,以正确分析目标公司被并购的难易程度,以及并购费用是否会增大或增大到什么程度。
3. 目标公司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纪要等
在兼并的情况下,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是一定要有相应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这个程序必不可少。律师就要注意审查有关的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决议是否依法作出,有无达到法定的或章程中规定的同意票数,投票权是否有效等,以确保程序上无瑕疵。
4. 目标公司的资产
本项所述资产是指目标公司的土地及房产设备等有形资产。
(1) 土地与房产的价值取决于其权利如何。重点调查土地房产的用途如何、能不能转让、使用权或所有权期限多久、权利是否完整受限、有无瑕疵、有无可能影响该权利的事件,如政府征用、强制搬迁等在短期内发生,取得该权利时的对价是否已付清,有关权利的证书是否已取得,有无出租或抵押,出租或抵押的条件如何等等;
(2) 有关机械设备,需要注意的一是其来源,性质;二是其转让限制;三是有关转让手续的办理。
(3)律师对此审查的意义在于事先发现或理顺目标公司的产权关系,事先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确保并购方取得的目标公司的财产关系清楚明白,权利完整无瑕疵,无法律上的后遗症。
5. 知识产权
在一些目标公司中,以知识产权形式存在的无形资产较其有形资产可能更有价值。对于所有知识产权的审查是保证并购方在收购之后能继续从中受益,同时还应当注意是否存在有关侵权诉讼,以准确评析可能存在影响权利的风险。
6. 关键合同与合同承诺
(1)大多数公司都有若干对其成功至关重要的关键合同,在此类合同一如规定在一方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时可以允许终止合同,那么对于收购方应慎重考虑收购安排。类似的情形还可以发生在企业过于依赖于某位个人的专业技术知识或经验的时候。
(2)收购方还应当确定目标公司在近期作出的合同承诺,有没有与收购方自己的业务计划不相一致的,诸如向新的生产线或新企业、或合资企业提供资本、卖掉关键专利和版权,与供应商或客户签订新的长期合同,向雇员许诺新的高额报酬或股份期权安排等。
(3)另外,还要特别注意贷款、抵押合同、担保合同、代理合同、特许权使用合同等,看看内中是否有在目标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时,就得提前履行支付义务,或终止使用权或相关权利等的规定。审查此类规定,就是要权衡并购完成后是否会因并购而使并购人丧失某些预期利益或权利。
7. 目标公司的职工安置
在这方面,主要问题是所提供的福利水平以及终止合同前所需要的通知时间以及可能的赔偿。
8. 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
目标公司的债务可分已知的债务与潜在的债务。潜在的债务主要包括或有负债,税收与环保责任都属于或有负债中的内容。
(1)对税收调查而言,应注重调查已纳税情况、有无欠缴款、有关目标公司方面的税收国家是否有调整性、做优惠性规定等,以避免并购方将因承担补税和罚款而增大的负担。
(2)对环保的调查,包括目标公司的经营产品、经营场地与环保的关系,与目标公司有关的环保规定、当初公司设立时如何通过环保审查、现在目标公司有无违反环保规定,对空气和水的排放、废物的存储的处置、对有关许可证和许可的遵守、有毒危险物质对场地和地下水的污染等,环保部门有无发出整改制裁通知等。以避免环保产生的罚款、限期整改、停产等责任。
(3)目标公司的负债,无疑会增大并购方的责任,而或有负债与当时已有争议,不久的将来肯定会提起诉讼的情况更会为并购方的责任带来不确定性。这些责任虽然不能躲避,但可以在弄清后作为法码从应付卖方的款项中作相应扣除或由卖方提供相应的担保以减轻并购方的风险。
9. 重大诉讼或仲裁
是否有诉讼或仲裁程序影响到目标公司,包括实际进行的、即将开始的或者有可能产生的程序。这些诉讼或仲裁有多少宗?标的多大?进展情况如何?可能的结果会如何等?在涉及巨额索赔要求,诸如环境污染、产品责任或雇主责任等方面的索赔的情况下,并购是否还应继续进行,就需要认真斟酌。
10. 必要的批准文件
凡涉及到国有股权转让、专营、许可经营的并购,都需要事先审查一下目标公司有无批准的批文,该批文的真实合法有效性。如无些批文,则并购难以为继。
尽职调查清单
一. 组织性文件
1. 公司的组织性文件
1.1.1 公司的章程、细则、内部管理条例或其他有关公司组建及改组文件,包括目前有效的和任何对该等文件进行修改的文件。
1.1.2 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发起人协议、股东协议、批准证书以及与成立、组建及改组有关的任何其他政府批文,包括任何对该等文件进行修改的文件。
1.1.3 公司的验资报告、出资证明和资产评估证明及/或产权登记证;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及其历次变更的证明文件和工商变更登记。
1.1.4 公司历次股权变更的证明文件及相关的决议和协议。
1.1.5 公司的组织结构图,该图应显示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投资方及其各自持股或拥有权益的比例。
1.1.6 所有有关公司历史的重要材料,包括其前身的组建过程以及公司成立之后进行的改组、兼并、合并、分立、资产交换或收购、出售等重大活动。
1.1.7 公司自设立以来的公司文件记录,包括:
1.1.7.1 董事会会议纪录、股东会会议纪录及监事会会议纪录;
1.1.7.2 向公司主管部门或机构提交的报告、公司编制的或由其管理层委托编制的报告或分析、对员工所作的管理报告;
1.1.8 公司的公司名称、商业名称(如果有别于公司名称)、登记号、注册地址、主要办事处所在地。
2. 下属企业的组织性文件
1.2.1 下属企业的合资、合作经营合同、章程及其修改文本。
1.2.2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立项申请以及为设立下属企业向政府审批部门提交的任何其他文件及其批复。
1.2.3 每个下属企业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批准证书以及与设立该下属企业有关的任何其他政府批准文件。
1.2.4 每个下属企业自组建以来的公司记录,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和会议纪录。
1.2.5 下属企业的验资报告及出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
3. 公司股东的文件
1.3.1 公司股东是否将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设置了质押或其他第三者权益,如有,请提供有关合同及登记备案文件。
二.业务文件
1. 公司和/或下属企业为从事其经营范围内的各项业务而获的由政府授予的所有经营许可证、批准及认证,包括但不限于从事现在正在进行的主要业务的经营许可证及批准(如法律要求)。
2. 公司和/或下属企业是否在中国大陆以外经营,如存在,请提供境外投资或经营的有关国内方面的批准文件。
3. 主营业务范围
3.1产品/服务类别清单;
3.2公司10家最大的客户名单及对这些客户的销售明细(包括数量与金额);
3.3主要产品销售明细;
3.4占公司总业务80%的子公司或部门名单。
4. 公司收入构成
4.1公司收入来源构成明细;
4.2产品和服务定价。
5. 公司生产流程(图示)的详细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的采购及产品的设计、生产和装配。
6. 公司所需原材料的主要供应商及其所供应的原材料的清单。
7. 产品或服务的销售与促销调查。
7.1营销机构、销售队伍与销售半径、主要销售商的清单;
7.2销售人员的地域分布及人数,销售队伍的素质、销售培训、市场及客户;
7.3存在的主要问题说明。
8. 竞争对手/市场份额
8.1产品服务市场规模、增长潜力及市场份额分布;
8.2公司产品服务的主要竞争对手名单及公司竞争者市场份额的估计;
8.3在产品服务、价格、分销渠道及促销手段等方面与竞争对手的比较;
8.4潜在的竞争者;
8.5竞争优势:包括综合优势、技术优势、市场优势、服务优势、研发优势、资金优势(内部和外部)等。
9. 公司主要产品的发展方向,研究重点及正在开发的产品和新产品清单。
10. 公司和/或下属企业的业务是否发生过变更,如变更过,请提供相关的法律文件。
11. 公司和/或下属企业的业务发展目标。
三.财务文件
1. 历史财务报表分析。
2. 未来5年财务预测(如有)
⑴公司业务计划(未来5年);
⑵损益表预测:合并财务报表(未来5年);
⑶现金流量表预测;
⑷资产负债表预测。
3. 最近的审计报告
4. 最近的评估报告
5. 或有债务说明
6. 租赁资产说明
四.重要协议和合同
1. 任何以公司和/或下属企业为当事方的重大业务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担保合同、代理合同、销售合同及购买/采购合同。
2. 任何以公司和/或下属企业为当事方的合资、合营、合作及合伙协议或意向书。
3. 任何限制公司和/或下属企业转让其股份的股东协议或合营、合作协议。
4. 任何以公司和/或下属企业作为当事方签定的与股份有关的合同或协议(包括股权认购计划,职工入股计划,以及购买股份和私募配售股份的协议)。
5. 列表说明公司和/或下属企业所有重要的保险合同或保险单(包括就财产、职工工伤事故、第三方责任、盗窃、环保等的保险),并写明保险公司的名字,保险的范围及保险额。
6. 提供已有的及可能有的就这些保险提出的重要索赔。
7. 所有公司和/或下属企业与政府机构或其他企业、团体或组织签订的履行期超过一年的重大合同。
8. 所有公司和/或下属企业为当事方的重要许可协议、特许及附有条件的买卖合同。
9. 为公司和/或下属企业的股东、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就其以股东、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而引起的责任提供保险或补偿的合同或安排的文件。
10. 任何以公司和/或下属企业为当事方所签订的关于限制竞争的协议。
11. 不在公司和/或下属企业正常业务范围内的协议、合同及承诺。
12. 公司和/或下属企业在其正常业务以外,放弃价值重大的索赔或权利的任何协议,以及在正常业务以外,对应收款帐目作出重大的降低帐面值,或注销帐面值的任何文件。
13. 所有公司和/或下属企业为当事方的其他的重要协议或有约束力的文件,包括重要的政府合同和保密协议。
14. 任何界定或限制公司和/或下属企业股东权利(包括对投票权或宣布或支付股息的任何限制)的协议或文件,包括以受托人身份持有股份的信托协议、表决委托或依然有效的委任代表书。
15. 公用设施服务协议(水、电、气、热)。
16. 所有要求公司和/或下属企业在本次收购前需要取得协议对方同意的协议或因本次收购而需要修改的协议。
17. 所有未包括于前述的其他任何重大协议和合同。
五.融资文件
1. 公司和/或下属企业的人民币或外汇贷款协议、债券和其他债务契据和借款安排。
2. 其他融资文件,包括分期付款、销售后立即返租及融资租赁文件。
3. 所有在国家和地方外汇管理局进行的外债登记。
4. 列表说明在公司和/或下属企业的动产或不动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或其他债权,并提供所有重要的抵押、质押或授予其他担保物权或其他债权的文件及影响公司和/或下属企业资产或财产的所有担保和抵押协议。
5. 第三者为公司和/或下属企业的债务提供的担保和保证协议或履约保证。
6. 公司和/或下属企业自设立以来与贷款人和担保人的函件。由独立会计师向债权人提供的借贷协议执行情况的报告。
7. 与未列入资产负债表的任何项目(即担保书、对冲或掉期交易、收付合同等)有关的文件。
8. 在正常业务以外所产生的债务及其他义务的文件,包括公司和/或下属企业为第三者的债务所提供的担保和保证协议。
9. 任何有关由国家、省或地方政府发给公司和/或下属企业的补助及/或补贴的协议,批准或其他安排,及政府机构及非政府机构对其提供的融资及该融资条款的文件,包括依据法律、法规、政策或融资惯例的所施加的限制。
10. 任何债转股协议或意向书。
六.知识产权
1. 列表说明公司和/或下属企业拥有的(在国内及国外注册的)重要专利、专利申请、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品牌及版权(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和/或下属企业拥有的软件版权),并提供有关注册证书。
2. 公司和/或下属企业拥有的技术秘密。
3. 公司和/或下属企业为当事方的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协议。
4.公司作为一方的技术转让协议、技术交换协议、专利权费协议和与专利、商标、著作权、技术支持、技术秘密、发明、商业秘密有关的其他协议。
5.公司作为一方的所有研发协议和咨询协议。
七.雇员及员工事宜
1. 公司的管理架构图。
2. 公司和/或下属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和简历。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任职情况。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自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5. 如公司和/或下属企业的主要管理或技术人员曾受雇于其他单位,或曾作为当事方与以前的工作单位签订过保密或不竞争协议,请提供有关资料。
6. 任何公司和/或下属企业与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订立的服务合约、就职务津贴或其他安排作出的协议、合同或贷款,以及与高级管理人员、顾问或与其他有关机构之间的任何安排。
7. 重要的雇用或代理协议及员工与管理人员的标准雇用合同。
8. 职员聘用的政策性文件。
9. 对因公伤而造成职工残废以及因事故造成职工伤亡时,公司和/或下属企业应对职工及其家属的赔偿、赡养费及其他安置计划,并请提供公司和/或下属企业本身的惯常作法以及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
10. 公司和/或下属企业对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
11. 描述公司和/或下属企业向职工提供的医疗保健、住房津贴、分房政策以及其他福利及服务设施,包括食堂、幼儿园、学校、鼓励性的补恤金、养老或其他类似计划,并提供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办法。
12. 公司和/或下属企业的职工购股计划(如有)及有关的文件。
八.诉讼和其他程序
1. 列表说明所有对公司和/或下属企业造成影响的(已结案但尚未执行的或开始起诉的或将来可能有的)重要诉讼、仲裁、索赔、行政诉讼或政府机构的调查或质询,以及所有与上述事宜有关的文件、函件,包括答辩状及法律意见书。
2. 持有公司股权5%以上的股东作为当事人的正在进行的可能对公司和/或下属企业有影响的诉讼、仲裁和其他法律程序,或其所了解的任何有可能在未来引起的此类重大诉讼或仲裁的事实或潜在的争议。
3. 自公司成立以来,涉及公司和/或下属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破产、犯罪、欺诈、不当发行证券或不当商业行为的诉讼。
4. 公司和/或下属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作为当事人的、正在进行的诉讼、仲裁和其他法律程序,或其所了解的任何有可能在未来引起重大诉讼或仲裁的事实或潜在的争议。
5. 由代表公司和/或下属企业的律师发给公司和/或下属企业的独立会计师,关于公司和/或下属企业被牵连在内的诉讼或仲裁的所有函件。
6. 与专利、商标或版权侵权行为有关的函件。
7. 所有公司和/或下属企业为当事方的(或对其具约束力的)裁决、判决、命令、和解协议及其他协议。该类裁决、判决、命令或协议将要求公司和/或下属企业从事或停止从事某些活动。
8. 公司和/或下属企业违反或被指控违反卫生、防火、建筑、规划、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通知或诉讼。
九.税务
1. 公司和/或下属企业现行有效的国、地税的《税务登记证》。
2. 自设立以来公司和/或下属企业(或其前身)与政府税务部门之间的所有报告、备案材料、报税表及其他函件。
3. 适用于公司和/或下属企业的税收待遇的法规或政策。请提供与减免税或其他税收优惠有关的文件(如果有)。
4. 与公司和/或下属企业应缴税项有关的所有会计师函件和分析,以及所有其他有关的分析。
5. 政府向公司和/或下属企业作出任何税务会计审查的报告。
6. 公司和/或下属企业为当事方的所有税项分担或税项分配协议。
7. 公司和/或下属企业自设立以来的重大税务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或海关要求补税或罚款或正在调查)有关的文件和情况说明。
8. 有关欠缴税款的文件通知及公司和/或下属企业采取的解决方法。
十.公司和下属企业的土地、物业和其他资产
1. 拥有的土地,房产的文件
10.1.1 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产权(包括拥有的、占有的房产和土地)的清单(请注明地址、面积、用途和使用年限)。
10.1.2 划拨土地的划拨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10.1.3 出让土地的土地出让批准文件、土地出让合同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10.1.4 土地使用费和土地出让金交纳凭证。
10.1.5 转让土地的土地批准文件、土地转让合同和相关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10.1.6 房产的所有权证。
10.1.7 有关土地、房产的抵押合同及登记注册(如有)。
10.1.8 对于未领取权属证明的土地及/或房产,请说明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址、面积、用途及未能取得权属证明的原因)。
2. 租赁的土地,房产的文件
10.2.1 租赁的土地,房产清单。
10.2.2 土地,房产租赁协议及其登记证明。
10.2.3 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证。
10.2.4 租赁房产的房产证。
10.2.5 租赁房产的业主的房屋租赁许可证。
3. 对公司和/或下属企业物业使用权所设的限制和其他债权。
4. 公司和/或下属企业主要物业权益的任何估价报告,以及有关物业业权的调查及评估报告。
5. 任何重大在建工程的批文。
6. 公司和/或下属企业拥有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的产权状况。
十一.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
1. 公司和/或下属企业所准备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如适用)及其批复(如有)。
2. 环保部门或管理机构给予公司和/或下属企业的命令、罚款或调查的有关文件。
3. 公司和/或下属企业因为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例而获得的任何表扬和奖励。
4. 环保部门就公司和/或下属企业的业务项目出具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如有)。
5. 一切与公司和/或下属企业业务相关的环保监管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和行政规定。
6. 自设立以来由环保部门作出的涉及公司和/或下属企业任何调查或处罚的有关文件及公司和/或下属企业发生过的与环境污染有关的重大事故情况的详细介绍。
7. 公司和/或下属企业的产品符合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的证明。
8. 自设立以来公司和/或下属企业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和/或技术监督方面而受到调查或处罚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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