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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做生意因工意外死亡赔偿(补偿)

发布者:焦勇刚律师|时间:2017年05月05日|分类:人身损害 |2215人看过

合伙做生意因工意外死亡赔偿(补偿)

一、费用的分担:

合伙做生意的显著特征是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风险共担包含两个意思:因合伙经营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合伙人共同负责偿还;

因从事合伙事务造成的损害,由合伙人共同承担。因此在合伙事务中造成伤亡,当事人对此有无过错的,所需花费应该先用合伙赚的钱来支付,合伙赚的钱不足以支付时,就需要各合伙人共同承担,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出资多少来分摊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法(办)发[1988]6号)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二、主要费用:

主要费用包括: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三、相关费用的计算方法(公式):

(一)、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死亡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死亡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二)、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12个月×6个月;

(三)、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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