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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的八大注意事项

发布者:焦勇刚律师|时间:2017年04月13日|分类:房产纠纷 |287人看过

二手房买卖的八大注意事项

来源:网络

   在二手房买卖中,经常会因为房屋产权,手续办理过程出现的一些问题导致买卖纠纷的发生,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最好在买房之初做好充分的准备,有备无患。注意好下面列举的八大事项,那么发生买卖纠纷的概率就会减少很多。


房产中心查询真实信息


凭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交纳一些费用就可以查询房屋的真实信息。



交给中介去负责,但是需要在合同上注明:如果房产证并非真实,中介付全部责任。

通过合法渠道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查看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土地证是否齐全;


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按揭贷款买的房子,贷款额多少;


同时还要考虑是否在租,大部分法律支持“买卖不破租赁”,如果房子在发生买卖合同之前已经租出去了,那么不能取消租房合同。

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房屋是否有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情况,买方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方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也就是大众所说的小产权,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方来说就要考虑同地段的七十年产权房屋,衡量好性价比的问题。


留心付款方式


对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数额做具体数据的约定。最好的办法是一方先在银行存入现金,双方在银行实现交付,一方取出现金,直接存入对方的账户。


如果买卖的房子有贷款,那么在付款时更要特别留意,一般应由卖方提前还款解除贷款。


确定交房时间:付款方式、时间,缺一不可

如果达成买卖意向,关于交房时间一定要在合同中做明确的约定。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为没有在合同中注明交房时间而引发纠纷的,卖方因为主观或客观的原因没有在约定时间交付房屋,而买方因为没有在合同中做明确的规定而无法主张权利,只能吃闷亏。

因此,在签定合同过程中,必须注明什么时间卖方将房屋以何种方式交付给买方,如果届时不能按时交房,买家将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赁情况等。一般情况下,买家可以预留一定比例的房款约束卖家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房。


户口问题


买方在核实房产情况的同时,别忘记了房屋连带的户口关系,卖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后将家人的户口同时迁出。之前经常会出现类似的情况,诸如卖方在售出房屋之后没有将家人的户口同时签出,而导致买方无法将户口迁入。该约定可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注明。一般情况下,卖家可以预留一笔房款,在交房时确认了户口情况之后再支付给卖家作为约束。

当心维修基金被“黑吃”


很多消费者在买二手房过程中忽视维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这个“缺口”吃进维修基金,如此的情况经常以以下的方式发生:中介告诉卖方二手房维修基金已经所剩无几,一般情况下都是送给买方,而中介在对付买方时则称卖方没有将维修基金“送”给你,买方要自己重新办理维修基金,这样以来维修基金就进了中介的口袋。



买卖双方需当面进行了解,如果是将维修基金赠予买家,双方需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约定。一般情况下,房屋交接时,买卖双方需共同到房管局,相应的物业管理公司,针对维修基金的帐户余额,进行资金交割,户名的变更。


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注意好以上八个部分,基本能够杜绝大部分买卖纠纷,顺利的完成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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