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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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医院误诊,将肺结核诊断为肺癌,切除了患者肺叶!

发布者:王艳律师 时间:2024年01月31日 61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患者2个月前因阵发性胸痛 3月余入住院心内科,行心脏支架植入术,住院期间完善胸部CT平扫,胸部CT提示:右肺上叶近胸膜处见一3.7x2.3cm大小肿块影,CT值约33HU,形态欠规则,其内密度欠均。右肺上叶占位,考虑恶性肿瘤可能。遂经肿瘤科会诊转入继续评估。经原心内科室大夫与家属沟通后,患方表示理解,并进行商议,患者家属商议后选择直接转胸外科评估手术治疗,转我科后经科室讨论,考虑患者心脏支架植入术时间短暂,且考虑结节有炎性或者结核可能,建议其先出院行左氧氟沙星静滴抗炎治疗2周,1月后复查,家属同意先行抗炎治疗观察,并在出院记录上签字。患者出院后行静脉左氧氟沙星抗炎治疗两周,于2022年6月15日胸外科门诊复查胸部CT平扫示:右肺上叶占位,考虑恶性肿瘤可能,较前(2022-5-14)未见明显变化。后患者6月16日经门诊多学科会诊(MDT)专家讨论后,会诊意见建议:患者右肺上叶占位,与水平裂关系密切,考虑肿瘤可能,建议住院行手术切除治疗。院方即未在术前进行穿刺检查,又未在术中进行快速病理检查,即切除了患者的右肺上叶。术后病理显示患者为良行,为肺结核。事故发生后,患方隐瞒真实情况,矛盾加剧,患方诉至法院,经过司法鉴定,患方构成8级伤残,院方的过错在60%-80%。最后判决院方赔偿患者30余万元。

王艳律师,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八年,济宁市公安局公益律师、济宁市职业学院特聘教师、石桥镇村...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宁
  • 执业单位: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820********6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