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李研律师 时间:2018年08月23日 56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我方被告系某部队逼连长上尉军衔,因涉嫌逃离部队338天被逮捕关押云南省军区看守所,辩护人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会见被告人,了解案情所有详细细节,第一时间找到被告人原部队本案负责人递交了家庭情况证明和谅解申请书,希望部队对本案给予最大程度谅解,不对本案提出加重处罚等干涉建议。案件移送昆明军事检察院后,辩护人与公诉人积极沟通,提交了律师意见书,以期检察院不提出过重的量刑建议,为后面辩护采取空间,法院阶段,辩护人多次与法官交流,提请法庭注意案件细节,法庭上,辩护人的众多辩护意见获得了采纳,最终以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审结。这在同类案件中属于较轻判决。